邹平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借疫情宣传邪教的“法轮功”人员
内蒙古新闻网    20-02-26 10:27   打印本页    来源:中国反邪教网

  2月4日,山东省邹平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,在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一超市门口,有人散发“法轮功”宣传品。邹平市公安局迅速反应,快速出击,当场抓获正在散发宣传品的王某升,依法查缴印有“诚念‘法轮大法好、真善忍好’是自保妙招”等造谣煽动内容的“法轮功”宣传册9份、“法轮功”标语36张。

  在当前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,王某升借疫情传播邪教,散布谣言,蛊惑群众,制造恐慌,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,邹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升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境外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频繁发出闹事活动指令,要求境内“法轮功”人员“走出来”煽动恐慌情绪,借机宣扬“法轮功”歪理邪说。对此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“法轮功”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,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持续稳定。

[责任编辑 刘晓慧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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